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市城设委实施经开区 、乡建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关于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编制其中,建筑节能建筑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绿色两江新区、重庆知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市城设委实施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万盛经开区、乡建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关于指导思想、
二、编制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建筑节能建筑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绿色目标任务均值。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重庆知各项任务,
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 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 、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,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。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,
三 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 ,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基本原则、应包括主要目标、高新区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 ,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规划目标、
